展览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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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届全国美展金奖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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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,集中展示了五年来中国美术创作丰硕成果的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”已于2014年12月15日——2015年1月4日在中国美术馆成功展出,展览备受瞩目、反响热烈。主办方将于2015年筹备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”国内巡展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 1月11日——2月7日 山东美术馆 2月14日——3月15日 上海中华艺术宫 3月20日——4月12日 石家庄美术馆 4月17日——5月7日 太原美术馆 5月12日——6月3日 包头美术馆 6月9日——6月30日 盘锦辽河美术馆 其中山东站和上海站将展示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”的全部作品,由于展示空间所限,石家庄站、太原站、包头站、盘锦站将展示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获奖提名作品展”的部分作品。 欢迎大家关注!

 

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规模最大、参与范围最广、作品种类最多、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国家级综合性美术大展,每五年举办一次,迄今已举办11届。代表了国家美术创作的最高水平,同时也是对全国美术界每五年的发展阶段的全面检阅与展示。自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开始,“中国美术奖•创作奖”从全国美展中产生,“中国美术奖•创作奖”是经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美术创作类最高奖,共160名,分为金奖10名、银奖20名、铜奖30、优秀奖100名四个等级。
2014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,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也将如期举办,全国美术家将以饱满的热情、不懈地探索,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艺术精品,以此敬献给新中国65周年华诞!
美术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表征,美术家应当积极弘扬社会主流价值,坚守中华文化立场,坚持高水准的艺术追求,秉持高尚的道德情操。
本届展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承担“熔铸中国气派,塑造国家形象”的职责,充分展现中国特色,体现美术核心价值观,展露实现中国伟大复兴之梦的自觉和自信。遵循艺术规律,把握时代性、学术性、多样性、创新性原则。在评选中真正有效地把重视文化积淀与提倡技术创新统一起来,选拔出一批高质量的、坚守本画种的基本特点、注重体现民族气派、健康向上的主旋律作品。为推动中国美术事业的大发展、大繁荣,彰显中国美术的特色优势,并在世界美术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,为传承民族精神、建设和谐文化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。
作品欣赏